省市人大代表检查宗教工作
2013年8月2日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落实《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梅参加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视察了官电街清真寺、普济宫、元宝山基督教堂、宝山寺、天主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座谈,对我市切实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引导宗教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