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丹东市人大调查我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情况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大调查我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情况

2014年11月4日





丹东市人大调查我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情况

10月中旬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人大代表们对我市现阶段《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予以肯定,同时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大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力度,进一步增强医疗市场监管意识,切实履行好医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医疗机构和区域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把好准入关,认真审核执业医护人员资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结合我市农村建设实际,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认真解决好村卫生室的“阵地”问题,使其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的软硬件建设,加强医德教育,提升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加快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