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矿产资源法》实施情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

2015年6月23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矿产资源法》
实施情况

 

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建业率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牛向东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以及振安区,实地查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区移民、生态环境保护及灾害防治等情况,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对我市《矿产资源法》实施情况予以肯定,认为各县(市)区积极宣传贯彻《矿产资源法》,合理开采利用矿产资源,扎实推进地质环境治理,促进了经济社会生态健康发展。建议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及矿业权,强化资源集约利用,提升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制定合理规划,逐步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强化依法监管,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非法开采、滥采乱挖等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大对矿产优势项目、产业的支持力度,以龙头矿业产业推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