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

2015年8月10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

8月3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梅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考察了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府前社区、宽甸中心医院、宽甸第二高级中学、辽宁生态旅游实验区规划展示馆以及宽甸产业园区光太药业有限公司、峪程军菌业有限公司,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对政府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代表们建议,政府要制定工作措施,将“一法一办法”规定要求落实到部门,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工作开展;研究出台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减免政策,设立少数民族机动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一法一办法”相关规定,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考上给予政策倾斜,培养稳定的人才队伍;对宽甸民俗资源进行充分挖掘、整理和传承,全力支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