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全国人大调研丹东市社区矫正立法工作
  • 2018/1/9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调研丹东市社区矫正立法工作

2017年9月1日



全国人大调研丹东市社区矫正立法工作

 

82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郎胜带领调研组,对我市社区矫正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参加调研。省司法厅厅长林志敏,市领导马延春、王松、周左盾陪同调研。

据悉,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丹东市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从规范监管教育、刑罚执行、基本信息、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入手,在全市大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市、县两级均建立了信息化监管中心,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严格按照《刑法》《刑诉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矫正,强化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在听取我市相关部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郎胜对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我市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郎胜表示,全国人大将吸取基层工作中好的意见建议,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当天上午,全国人大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位于新区的丹东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