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2008年6月4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3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广荣传达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对由常委会任命的部分政府组成人员、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2005年的述职报告进行了评议和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丹东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200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之往年有较大进展,政府及财政部门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比较重视,做了相应的改进工作。关于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政府及财政部门能认真总结上年经验,积极推动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深入开展。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要注重发挥部门预算编制主体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项目预算,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增强政府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管理。会议批准了丹东市200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的外事工作在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确保国家领土安全、维护国家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国际间友好往来、增进外界对丹东的了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促进了本地经济发展。会议强调,“外事无小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外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外事形势和外事政策的研究,要突出我市现代化沿海港口城市定位,适当扩大人员交流规模,促进外事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带动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贵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副主任刘励威、王保治、郭广荣、米克勤、陈福和委员共31人参加了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曲仁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明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作山,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