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2008年6月4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5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我市200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进一步拓宽预算审计工作覆盖面,高度重视对与地方预算紧密相关单位的审计和延伸审计;要突出预算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和预算外收支情况的审计;要把审计工作着力点放到指导和改进工作上,建立和健全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工作制度,力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导向作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农业法》是我国"三农"工作的基本法,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的法律保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农的理念,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规定;要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依法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三农"工作的力度,加强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要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法〉,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几年来,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综合治理,收到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政策;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保持人口结构的合理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月,副主任刘励威、郭广荣、米克勤、陈福、唐贵昌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曲仁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金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