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08年6月4日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7日下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陈铁新、王保治、陈福、卢尚志、李安和、王勇。

    会议由王保治主持。

    会上,陈明月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局面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完成了本届常委会的历史使命。重大事项决定权得到充分行使;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取得明显成效;代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报告总结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基本经验:必须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丹东全面振兴中的职能和作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履行常委会各项职能;必须正确处理同“一府两院”的关系,保证各个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必须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努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必须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中共丹东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和谐丹东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丹东全面振兴中的作用。报告对新一届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的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整体素质和集体行使职权的水平。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金祥作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作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