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2010年1月11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11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金祥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郭广荣、于怀乐、姜玉田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于国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作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机遇,把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超常的工作力度,狠抓项目的引进和落地,使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会议指出,明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继续加大项目建设的力度,对于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至关重要。要针对今年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认真抓好明年项目的谋划和安排,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的宗旨,周密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会议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对兴边富民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要创新工作思路,把兴边富民工作放到我市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战略中有效推进;要紧紧抓住兴边富民行动上升国家行为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加大科技扶持力度,使我市的兴边富民行动向纵深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以新区规划建设为突破口,把城乡规划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做了大量工作,城乡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工作还存在规划编制滞后、规划功能不全、规划监管不严等问题。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抓好规划修编工作,强化规划的决策、审批和管理,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同时,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好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积极筹建城乡规划展示厅,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有关机关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改进创新办理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290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会议要求,要在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要在目标管理工作方面,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要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
会议通过了《关于丹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补选了辽宁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