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2010年4月6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3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怀乐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郭广荣、高世军、姜玉田,秘书长宋立跃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国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作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丹东市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在201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中,认真实施“零基预算”原则,采取压缩项目支出规模,扩大债务预算的编报范围,提高非税收入沉淀比例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预算平衡,各项指标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实际状况。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同时要求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职能;提高市本级财政统筹能力,稳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依法理财意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执行力。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续贷中信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有关承诺的议案》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对该项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丹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续贷还贷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为我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可持续水资源保障的议案》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对该项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该项议案要件完整,具有合法性,案由明确,案据充足,解决问题的方案切实可行。会议认为,施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是国内外水务改革证明的成功经验,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要求市政府根据议案的要求,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分步实施,建立科学、高效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为丹东的跨越发展提供可持续的水资源保障。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