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1年8月1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7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玉田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赵金祥、于怀乐、高世军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国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林、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围绕“项目建设年”工作中心,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推进丹东的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实现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目标。会议要求,下半年,在国家宏观调控继续实行“稳增长”和“抑通胀”的形势下,要抢抓机遇,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地区经济在新的对外开放格局中调整发展;要落实措施,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对全市经济有牵动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及时落地并开工建设;要强化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经营压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要稳定物价,增加市场供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财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和资金调度,保持了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确保了财政的良好运行。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下半年财政运行面临的各种困难,全面落实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各项措施,完善市本级财力增长机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扩大我市财政收支规模,提高市本级财政的统筹能力;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确保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环保法,依法治理污染、推行节能减排、查处违法案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会议指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存在许多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国策意识;加强污染源防控,制定雨污分流改造规划;加强环保工作协调,增加环保投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自动监控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会议强调,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完善办案监督机制;主动延伸和拓展工作职能,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民事审判工作环境,切实做好民事案件审判工作。

    会议决定接受宋立跃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曲仁田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