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12年8月10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7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回育波、赵金祥、于怀乐、高世军、姜玉田,秘书长张林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孙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市人大、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法》,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保增长”和“保红线”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支撑和保障。会议强调,针对土地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违法用地依然存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不紧密、土地整理整治水平不高、土地出让规模小净收入低等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国土意识;加强规划对接,完善土地规划;加强土地执法,提高执法刚度;加强工作创新,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市场运作,提高收益水平。着力解决土地闲置、土地利用率低、私搭乱建等问题,全面提高我市土地综合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市政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坚持以大项目为中心,全力推进我市对外开放,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多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会议要求,下半年,面对经济发展态势不乐观、工业企业市场形势严峻、固定资产投资放缓、企业出口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市政府要以新一轮国家政策调整为契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对外工作力度,提升丹东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措施,积极推进大项目建设。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强化征管和加强调度等积极有效措施,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税收收入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速,财政支出进度较快,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会议指出,下半年随着财政刚性支出的增加和各项民生保障措施的落实,国库资金调度将更为困难。会议要求,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要坚持公共财政理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