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4年1月17日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曲仁田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于梅主持

1月9上午,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执行主席是于梅、沙建业、徐涛、王在斌、李安和。

会议由于梅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向大会作《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3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丹东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1项、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3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发出审议意见7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人,开展专题视察、调研37次,跟踪检查决议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7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报告围绕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促进民生质量改善;牢固树立环保观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促进代表作用发挥;牢固树立责任观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对2013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

报告指出,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我市今年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要求,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更加注重监督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在开创丹东发展新局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报告围绕突出工作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有效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作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作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