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2014年4月1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3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回育波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于梅、沙建业、孙殿东、徐涛,秘书长张林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孙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等民生工作,更好地完成“十二五”确定的新目标。会议作出了批准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细化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强化城建项目管理,有效保障城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快公共资源整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绩效预算,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会议作出了批准丹东市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丹东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环资委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大重点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实施“四城联创”,促进美丽丹东建设,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指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制定依据充分、定位准确,符合丹东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做好《规划》宣传工作,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制定实施生态市建设的机制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把我市生态市建设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会议作出了通过《丹东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孤山经济区孤山城镇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决定同意这个议案。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曲仁田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