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14年12月3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11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沙建业、孙殿东、徐涛,秘书长张林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石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涛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加大办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85件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10件重点建议得到较好的推进和落实,见面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会议要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要继续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力度;要继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进一步探索建议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建议办理优质高效;要继续加大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对承诺近期解决的和已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尽快加以解决,让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若干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市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丹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向建行丹东分行融资资金列入政府债务预算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并批准该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丹东新区管委会向建行丹东分行融资资金列入政府债务预算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并批准该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曲仁田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