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丹东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2018/1/4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7年2月13日





    1月12日上午,丹东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执行主席是:刘兴伟、李建潮、李刚、回育波、于梅、沙建业、孙殿东、徐涛、马国宝、丁文波、唐炜、赫崇敏。

会议由于梅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潮向大会作《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丹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四个着力”要求的工作大局,求真务实,积极作为,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全面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接受辞职31人。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开展立法论证项目6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专题询问4次,专题视察调研38次。报告围绕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全力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依法强化监督职能,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依法行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全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力提高行权履职能力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了总结。

报告指出,2017年是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振兴发展两条主线,围绕实施“六大战略”,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为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报告围绕扎实做好立法工作、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做好换届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创新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玉砚作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周昊作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