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2009年3月9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3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广荣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副主任回育波、赵金祥、于怀乐、高世军、姜玉田,秘书长周聪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国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乔展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市政府和中省直所属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丹东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市本级2008年部门预算执行及2009年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指导,以“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增长”为重点,为抓好重大投资项目落实、建设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各项指标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实际状况。会议决定批准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同时就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贷款项目有关承诺报告的议案》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对该项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该项贷款作为专门用于丹沈、丹大客运专线和东北东部铁路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对于保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建设至关重要。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关于同意市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贷款项目有关承诺报告的议案〉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尽快制定该项目贷款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还贷计划,认真研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加大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本息按期偿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丹东新区建设的议案和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员会关于对该项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该项议案要件完整,具有合法性,而且案由明确,案据充足,解决问题的方案切实可行。会议同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要求市政府牢牢把握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战略的契机,加强领导,倾斜政策,整合资源,聚集力量,认真组织议案实施,全力推进丹东新区又好又快建设。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和接受赵金祥辞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曲仁田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