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5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2010年5月31日
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
5月24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强调,人大工作要以支持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为己任,在推动丹东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作用。
市委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自2004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市各级党委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在重大事项决定、依法监督、人事任免,以及反映民意、保障民生、凝聚民心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进丹东民主政治建设,促进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市委书记强调,在丹东新一轮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热潮中,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支持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为己任,在推动丹东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作用。要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出发,围绕全市工作中心,推动市委重大决策的实现。要强化对全市重大事项、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提高效能、优化服务、强化落实。要努力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让老百姓能够理解、拥护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冲在发展的最前线,带头招商引资,带头引进项目。
市委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真正做到支持到位、保障有力。要处理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处理好党管干部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处理好先进性与代表性的关系。各级党委要切实把人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主动给同级人大常委会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资保障,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和选拔使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建立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水平。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丹东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主题,全面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法定职责,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连生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丹东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不仅要着力扩大开发开放,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还要继续突出抓好民生工作和社会建设,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更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在完成上述任务的过程中,我们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各级政府作为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一定要同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保持密切联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动帮助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建言献策。要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和创造条件,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让人大代表看实情、听实话、查实效。
市委副书记李树民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克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兴作了大会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回育波、赵金祥、郭广荣、于怀乐、高世军、姜玉田,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中省直驻丹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