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丹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 2018/9/1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9月7日,丹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牛向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焕成、于梅、孙宇,秘书长姜存彤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志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市政府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思路,坚持依法审计,重点加强预算支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大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成效逐步提升。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杜绝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强化绩效审计,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重点资金审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绩效,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丹东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认真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保障了政权运转和民生等重点支出。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绩效监督,切实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突出制度建设,规范相关工作程序,突出使用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科学管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合理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大力推动了民族地区发展。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能;坚持部门联动,整合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明确扶持方向,确保资金项目落地精准;规范资金使用,力争做到各工作环节到位;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人防法》,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通信警报信息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人防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防宣传与法制教育不断深入。会议要求,我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对人防工作的重视程度;构建人防宣传教育大格局,加大贯彻实施《人防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夯实人防工作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人防工作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