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旭东为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
于巍巍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雪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于国兴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雪梅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继文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兆丰的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