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郝建军辞去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 2024/7/5 14:37:37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郝建军因工作需要调离丹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郝建军辞去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