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公 告
公 告
- 2024/4/25 10:25:02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公 告
〔2024〕1号
根据2023年3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及2023年11月新修正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市人大法制委拟对《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修改,为做好条例修改工作,现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
三、联系电话:0415-2129254(传真)
四、通信地址:丹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142号,邮编:118000)
五、电子邮箱:zhengqyj888@126.com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