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3/22 10:59:47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3月2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国栋、王琳、姜存彤、葛文坤,秘书长张羽和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刘向东,市法院院长吴威、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树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坚持精准治污,进一步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和完善投入保障制度;坚持制度革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于兵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求。
于兵强调,要充分认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和重任,珍惜荣誉、找准定位、履职尽责,不负组织信任与人民厚望。要准确把握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行权要求,认真落实《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敢发言、善发言,用好权、投好票,听民声,解民忧,在依法履职上展现担当作为。要主动自觉守纪律强学习树形象,按时参加会议,自觉遵规守矩;不断加强学习,夯实履职基础;自觉树立形象,高效依法履职,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