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4/1/12 22:32:13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2日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树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丹东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丹东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捍卫公平正义,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有力的检察履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