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16 16:59:57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11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主任(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延春、王松、刘国栋、王琳、姜存彤和秘书长张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关于《丹东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关于调整立法咨询专家情况的汇报,监察司法委关于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汇报,财经委关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调查情况的汇报、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调查情况的汇报、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调查情况的汇报,环资城建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社会委关于市政府研究处理我市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审查意见、关于跟踪检查市政府落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报告和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汇报,人选委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办公室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汇报、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汇报。
会议决定,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1月下旬召开。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是:审议《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丹东市气象灾害防御与气侯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丹东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丹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