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11 10:04:02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9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于兵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刘国栋、王琳,秘书长张羽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曹阳,市法院院长吴威,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树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聚焦重点任务,强化矛盾化解,全力推动“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平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刻领会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发挥诉讼服务工作的重要作用;科学统筹开展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着力加强诉讼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丹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自颁布实施一年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初步彰显,我市营商环境、城市品质及社会治理能力日益提升,城乡居民道德素养、社会文明程度逐渐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初步显现。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健全贯彻实施《条例》的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加强引导,营造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加大投入,健全保障,巩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强统筹,严格执法,强化依法治理“硬约束”。
会议听取和审议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港口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港口发展,以港口及产业规划为引领,加快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构建陆海联运通道,提升港口综合实力,打造临港产业集群,为深入实施“以港兴市”战略提供了良好环境。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港口市场竞争力;支持港航扩能改造,提升港航通过能力;完善产业功能布局,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创新港口发展模式,打造安全绿色智慧港口。
会议审议《丹东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审议通过《丹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于兵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