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布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0/2/6 16:09:20
- 发布:丹东市人大常委会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院长王玉砚所作的《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 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丹东市委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市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